如果你曾在台北街頭,看過有這麼個高中生---走的很快,總是在環顧四周,時而露出滿足的微笑,時而露出惱怒之色,而又會自言自語---那八成就是我吧.

今天放學走路去誠品看書,一路上總提醒著自己不要走的太快,但或許是習慣吧,快捷的腳步總一刻也慢不下,又或許---是我怕自己看的不夠多. 喜歡走路,因為我覺得這樣可以更貼近這個環境. 一路上我看到了那裡又多了一棟大樓.原來這裡有個醫院;我聞到了從菜館飄出來的飯香;我的每一吋皮膚也都呼吸到、感覺到週遭的空氣---今天的空氣是乾爽抑或者是黏熱、風又是從哪吹來的,坐在車內隔著一層鐵皮感受到的,總是不同.

而剛好,當時正飄著毛毛細雨. 很多行人都撐起了傘,但我不. 記得小學有次也是下著細雨,我們班導竟帶著大家去淋雨,她說平常父母親應該不會這樣讓你們淋雨吧,讓我們也能體驗一下在細雨中的感覺. 真是很妙的一個老師. 是啊,我喜歡,當雨絲灑在你身上(用打就太重了 呵)那種清涼感,彷彿一身的煩悶及不愉快都被洗去似的,很舒服.

記得週四回家時,我同學說我好像什麼地方都去過對每個地方都很了解似的,根本就應該去讀一類,地理一定很強...的,其實我只跟她說...那不過就是去過罷了,對去過的地方 多少都會有印象不是嗎? 我只是會在到每個地方時,盡我所能的將週遭事物盡收眼簾,但我還是不滿的,因為有時候還是會搞不清楚,對一些地方總是只有模糊的印象.

所以我說...那些 不都只是常識嗎 跟地理課本的那種知識 怎麼又一樣呢? 不過就是觀察二字罷了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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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y503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